张释之,中国西汉法律家,法官。字季,南阳堵阳(今河南方城东)人。生卒年不详。汉文帝元年(前179),以赀选为骑郎,历任谒者仆射、公车令、中大夫、中郎将等职。文帝三年升任廷尉,成为协助皇帝处理司法事务的最高审判官。他认为廷尉是天下之平,如果执法不公,天下都会有法不依而轻重失当,百姓于是会手足无措。他严于执法,当皇帝的诏令与法律发生抵触时,仍能执意守法,维护法律的严肃性。他认为法者,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。如果皇帝以个人意志随意修改或废止法律,是法不信于民也。他的言行在皇帝专制、言出法随的封建时代是难能可贵的。时人称赞张释之为廷尉,天下无冤民。景帝立,出任淮南相。张释之对文景之治的实现,是有重要贡献的。